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

早期聖嚴師父禪風6 出自禪門囈語 聖嚴法師自序

早期聖嚴師父禪風6    出自禪門囈語  聖嚴法師自序


最後我有兩點聲明:
  • (一)
        在此之前,雖已出版了《禪》(中英對照)、《禪的體驗.禪的開示》、《禪門修證指要》等諸書,乃是指導修行而用了禪觀及禪門的若干方法。而我本人不是禪師,甚至也不是法師、不是律師。我的碩士論文寫的是天臺宗初祖慧思大師的《大乘止觀法門》之研究,博士論文是被視為天臺宗學者的蕅益大師之研究;最近三年,為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研究所開的課是隋唐佛學中的華嚴哲學,已講了杜順大師的《法界觀門》、《五教止觀》,法藏大師的《華嚴五教章》,宗密大師的《禪源諸詮集都序》;又早在十六年前寫過一部《戒律學綱要》。
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看來,我是佛教的通家,或者是雜家。其實,戒、定、慧的三無漏學,是佛法的總綱,戒律為基礎,禪定為方法,慧解為引導,如鼎三足,缺一不可。近十多年來,佛門的緇素大德之重視修行者,分為禪、淨、律、密四類,凡是曾在他處有過修行體驗的人,來我這裡打禪七,便比較容易將心內攝,例如煮雲上座的精進佛七、懺雲上座的齋戒學會,都能使人打下修行的基礎。因此,在禪七期間,我雖使用禪觀及參話頭的方法接引人,且禁止使用他法。但在禪七結束時,通常都會說:「禪七已經打完,請諸位再回到往日的生活中去,把禪七中師父所講的『瘋話』忘掉。」

        我在禪七中所說的一些不合常情常理的話,違背一般佛陀言教的話,例如說:「阿彌陀佛是魔王」、「在我這裡沒有阿彌陀佛」等,只是為破行者的情見妄執而設,所謂「魔來魔斬、佛來佛斬」,是為行者除滯去縛的手段,絕不是反對念佛。如《金剛經》所說:「如筏喻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一切法門,皆如渡船,到了彼岸時必須捨船始能登陸;若在此岸時,固然需船,仍在海中時尤需要船。因此,非必要時我不說「瘋話」,打完禪七,仍請未開眼的行者把我的「瘋話」忘掉,開眼之後又把眼睛閉上的行者,也要將我的「瘋話」忘掉。如果自驗煩惱未除,人法未空,即說明你是在閉眼盲目的狀態,即表示你還需要法門的渡船。對於沒有明師指導或者不能常隨明師的行者而言,念佛法門確是最安全穩當的一艘大船。

    (二)
        我雖祈願能有更多的人,發深心作大修行,然後成為有力指導他人修行的人,但我卻無意藉著本書的出版,招來更多擠進禪七的人。實際上不用廣告宣傳,目前每次禪七的錄取率,已是報名人數的三與一之比。由於個人的體力所限,往後舉辦禪七的次數,只有減少不會增加,錄取的要求條件,勢將跟著改變;舉行禪七的方式,也會逐漸改進。

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序於臺灣北投農禪寺

果巖閱後有感與口白:
一九八一年為民國70年啦!請問你出生了嗎?未出生之前你在哪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